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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婉如昨天在縣議會針對「塑造虎頭山為都會公園」專案報告很有「意見」,認為縣政府要把虎頭山公園塑造成「桃園的陽明山」,除了公園15公頃範圍,還應該納入三分山登山步道及環山步道。否則整修了門面,公園後方景觀卻「 七零八落」,難登大雅之堂。 觀光行銷局長李紹偉解釋,目前虎頭山公園範圍只有15公頃,其餘分別屬於私有地、國有林地等,除非都市計畫變更為公園用地,縣政府無法在這些地方興建任何設施。 為了實現將虎頭山成為「桃園的陽明山」,縣政府從兩年多前,就陸續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1億3800萬元經費,規畫闢建「節能及生態實境園區」,設施項目包括太陽能光電系統、登山步道整建、遊客中心,同時結合周邊的南崁溪、忠烈祠、孔廟,串連成為兼具人文及生態旅遊的休憩景點。 今年縣府持續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2500萬元,新闢綠園道及停車場,今年7月完工後,將有人車分道景觀道路,轎車停車位總共193個,大型遊覽車5個,改善當地交通秩序,成為桃園縣的「陽明山」。 【2012/05/29 聯合報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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