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前幾天參加老同學父親喪禮. 校友會版主代表送一對花籃!


  孫群亞. 孫樹亞. 孫華之.孫招棣.孫美亞.孫秀亞.兄弟姐妹6人.


  都是桃園縣空軍子弟小學(最小一個是陳康)畢業.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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旌忠狀申請


 退役人員:
 退伍令或除役令影本
 死亡證明書
 勳章證書或獎章執照影本
 申請書(報告)及申請人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 →向各地後備司令部提出申請


黨旗覆棺:


   1.須為國民黨員,黨齡四十年以上 。
   2.向地區黨部或地方黨部(如黃復興黨部或各地民眾服務站)提出申請,應攜帶死亡證明
      書,訃聞,黨証(如遺失可現場補發)辦理。






覆蓋中國國民黨黨旗儀式:


      1.典禮開始(奏樂)
      2.主祭官就位(主任委員);覆旗委員就位,呈旗官就位
      3.上香,獻花,獻果
      4.恭讀黨旗覆棺證書
      5.(恭讀畢)請孝眷代表獲贈(授)
6.覆旗委員請入幃 ※(主任委員不動)  ※(呈旗官帶領覆旗委員)
7.幃內動作:覆旗委員請就位,呈旗官請就位
   口令::(呈旗,執旗,張旗,,覆旗)-奏樂
   請向靈柩行鞠躬禮,禮畢
   覆旗委員請復位
8.主任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率覆旗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請向同志靈位行


五指山軍人公墓國軍忠靈殿申請:




申   請   須   知












  區別
類別



申請人入葬應具備之條件



申請人入葬應檢附之文件



 


退




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之一者:



  1. 生前曾獲頒勳章。
  2. 服役滿十年以上或支領退休俸者。


  1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2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3. 退伍令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勳章證書、退休俸支領憑證、服役滿十年有效證明(其中一項可)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6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





  1. 已安厝於忠靈殿人員之配偶。
  2. 合於安厝條件之國軍官兵其配偶如先於官兵亡故,得先行申請安厝(但已安厝他處之配偶,需待官兵過世後始可同官兵一併遷入)。


  1. 附現役或退役符合安厝條件之證書文件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2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3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備註:




    1. 若故者為自裁、亡因不明、涉案經判刑確定或有其他玷辱軍人榮譽等情形者,不得申請安厝國軍忠靈殿。
    2. 申請安厝須於故者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內,檢具相關資料向國軍示範公墓管理處提出申請核定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各地軍人公墓申請:
各地軍人公墓只須具備榮民身份即可,請攜帶死亡證明書,榮民證,申請人身分證,申請人印章,火化許可證辦理 。








桃園總公司:桃園縣中壢市培英路306~2號 台北服務中心:台北市大











旌忠狀申請


 退役人員:
 退伍令或除役令影本
 死亡證明書
 勳章證書或獎章執照影本
 申請書(報告)及申請人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 →向各地後備司令部提出申請


黨旗覆棺:


   1.須為國民黨員,黨齡四十年以上 。
   2.向地區黨部或地方黨部(如黃復興黨部或各地民眾服務站)提出申請,應攜帶死亡證明
      書,訃聞,黨証(如遺失可現場補發)辦理。






覆蓋中國國民黨黨旗儀式:


      1.典禮開始(奏樂)
      2.主祭官就位(主任委員);覆旗委員就位,呈旗官就位
      3.上香,獻花,獻果
      4.恭讀黨旗覆棺證書
      5.(恭讀畢)請孝眷代表獲贈(授)
6.覆旗委員請入幃 ※(主任委員不動)  ※(呈旗官帶領覆旗委員)
7.幃內動作:覆旗委員請就位,呈旗官請就位
   口令::(呈旗,執旗,張旗,,覆旗)-奏樂
   請向靈柩行鞠躬禮,禮畢
   覆旗委員請復位
8.主任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率覆旗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請向同志靈位行


五指山軍人公墓國軍忠靈殿申請:




申   請   須   知












  區別
類別



申請人入葬應具備之條件



申請人入葬應檢附之文件



 


退




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之一者:



  1. 生前曾獲頒勳章。
  2. 服役滿十年以上或支領退休俸者。


  1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2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3. 退伍令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勳章證書、退休俸支領憑證、服役滿十年有效證明(其中一項可)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6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





  1. 已安厝於忠靈殿人員之配偶。
  2. 合於安厝條件之國軍官兵其配偶如先於官兵亡故,得先行申請安厝(但已安厝他處之配偶,需待官兵過世後始可同官兵一併遷入)。


  1. 附現役或退役符合安厝條件之證書文件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2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3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備註:




    1. 若故者為自裁、亡因不明、涉案經判刑確定或有其他玷辱軍人榮譽等情形者,不得申請安厝國軍忠靈殿。
    2. 申請安厝須於故者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內,檢具相關資料向國軍示範公墓管理處提出申請核定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各地軍人公墓申請:
各地軍人公墓只須具備榮民身份即可,請攜帶死亡證明書,榮民證,申請人身分證,申請人印章,火化許可證辦理 。








桃園總公司:桃園縣中壢市培英路306~2號 台北服務中心:台北市大










旌忠狀申請


 退役人員:
 退伍令或除役令影本
 死亡證明書
 勳章證書或獎章執照影本
 申請書(報告)及申請人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 →向各地後備司令部提出申請


黨旗覆棺:


   1.須為國民黨員,黨齡四十年以上 。
   2.向地區黨部或地方黨部(如黃復興黨部或各地民眾服務站)提出申請,應攜帶死亡證明
      書,訃聞,黨証(如遺失可現場補發)辦理。






覆蓋中國國民黨黨旗儀式:


      1.典禮開始(奏樂)
      2.主祭官就位(主任委員);覆旗委員就位,呈旗官就位
      3.上香,獻花,獻果
      4.恭讀黨旗覆棺證書
      5.(恭讀畢)請孝眷代表獲贈(授)
6.覆旗委員請入幃 ※(主任委員不動)  ※(呈旗官帶領覆旗委員)
7.幃內動作:覆旗委員請就位,呈旗官請就位
   口令::(呈旗,執旗,張旗,,覆旗)-奏樂
   請向靈柩行鞠躬禮,禮畢
   覆旗委員請復位
8.主任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率覆旗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請向同志靈位行


五指山軍人公墓國軍忠靈殿申請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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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區別
類別



申請人入葬應具備之條件



申請人入葬應檢附之文件



 


退




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之一者:



  1. 生前曾獲頒勳章。
  2. 服役滿十年以上或支領退休俸者。


  1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2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3. 退伍令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勳章證書、退休俸支領憑證、服役滿十年有效證明(其中一項可)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6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





  1. 已安厝於忠靈殿人員之配偶。
  2. 合於安厝條件之國軍官兵其配偶如先於官兵亡故,得先行申請安厝(但已安厝他處之配偶,需待官兵過世後始可同官兵一併遷入)。


  1. 附現役或退役符合安厝條件之證書文件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2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3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備註:




    1. 若故者為自裁、亡因不明、涉案經判刑確定或有其他玷辱軍人榮譽等情形者,不得申請安厝國軍忠靈殿。
    2. 申請安厝須於故者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內,檢具相關資料向國軍示範公墓管理處提出申請核定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各地軍人公墓申請:
各地軍人公墓只須具備榮民身份即可,請攜帶死亡證明書,榮民證,申請人身分證,申請人印章,火化許可證辦理 。








桃園總公司:桃園縣中壢市培英路306~2號 台北服務









一、本公司使用各項禮儀用品皆與各大生前契約公司同等級。 二、凡預約諮詢並完成簽約者另加送萬元折抵金。 三、凡使用本公司契約均加贈福田妙國蓮位一座。

旌忠狀申請


 退役人員:
 退伍令或除役令影本
 死亡證明書
 勳章證書或獎章執照影本
 申請書(報告)及申請人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 →向各地後備司令部提出申請


黨旗覆棺:


   1.須為國民黨員,黨齡四十年以上 。
   2.向地區黨部或地方黨部(如黃復興黨部或各地民眾服務站)提出申請,應攜帶死亡證明
      書,訃聞,黨証(如遺失可現場補發)辦理。






覆蓋中國國民黨黨旗儀式:


      1.典禮開始(奏樂)
      2.主祭官就位(主任委員);覆旗委員就位,呈旗官就位
      3.上香,獻花,獻果
      4.恭讀黨旗覆棺證書
      5.(恭讀畢)請孝眷代表獲贈(授)
6.覆旗委員請入幃 ※(主任委員不動)  ※(呈旗官帶領覆旗委員)
7.幃內動作:覆旗委員請就位,呈旗官請就位
   口令::(呈旗,執旗,張旗,,覆旗)-奏樂
   請向靈柩行鞠躬禮,禮畢
   覆旗委員請復位
8.主任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率覆旗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請向同志靈位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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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入葬應具備之條件



申請人入葬應檢附之文件



 


退




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之一者:



  1. 生前曾獲頒勳章。
  2. 服役滿十年以上或支領退休俸者。


  1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2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3. 退伍令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勳章證書、退休俸支領憑證、服役滿十年有效證明(其中一項可)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6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





  1. 已安厝於忠靈殿人員之配偶。
  2. 合於安厝條件之國軍官兵其配偶如先於官兵亡故,得先行申請安厝(但已安厝他處之配偶,需待官兵過世後始可同官兵一併遷入)。


  1. 附現役或退役符合安厝條件之證書文件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2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3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備註:




    1. 若故者為自裁、亡因不明、涉案經判刑確定或有其他玷辱軍人榮譽等情形者,不得申請安厝國軍忠靈殿。
    2. 申請安厝須於故者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內,檢具相關資料向國軍示範公墓管理處提出申請核定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各地軍人公墓申請:
各地軍人公墓只須具備榮民身份即可,請攜帶死亡證明書,榮民證,申請人身分證,申請人印章,火化許可證辦理 。








桃園總公司:桃園縣中壢市培英路306~2號 台北服務中心









一、本公司使用各項禮儀用品皆與各大生前契約公司同等級。 二、凡預約諮詢並完成簽約者另加送萬元折抵金。 三、凡使用本公司契約均加贈福田妙國蓮位一座。

旌忠狀申請


 退役人員:
 退伍令或除役令影本
 死亡證明書
 勳章證書或獎章執照影本
 申請書(報告)及申請人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 →向各地後備司令部提出申請


黨旗覆棺:


   1.須為國民黨員,黨齡四十年以上 。
   2.向地區黨部或地方黨部(如黃復興黨部或各地民眾服務站)提出申請,應攜帶死亡證明
      書,訃聞,黨証(如遺失可現場補發)辦理。






覆蓋中國國民黨黨旗儀式:


      1.典禮開始(奏樂)
      2.主祭官就位(主任委員);覆旗委員就位,呈旗官就位
      3.上香,獻花,獻果
      4.恭讀黨旗覆棺證書
      5.(恭讀畢)請孝眷代表獲贈(授)
6.覆旗委員請入幃 ※(主任委員不動)  ※(呈旗官帶領覆旗委員)
7.幃內動作:覆旗委員請就位,呈旗官請就位
   口令::(呈旗,執旗,張旗,,覆旗)-奏樂
   請向靈柩行鞠躬禮,禮畢
   覆旗委員請復位
8.主任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率覆旗委員(          )請向同志靈位行


五指山軍人公墓國軍忠靈殿申請:




申   請   須   知












  區別
類別



申請人入葬應具備之條件



申請人入葬應檢附之文件



 


退




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之一者:



  1. 生前曾獲頒勳章。
  2. 服役滿十年以上或支領退休俸者。


  1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2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3. 退伍令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勳章證書、退休俸支領憑證、服役滿十年有效證明(其中一項可)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6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





  1. 已安厝於忠靈殿人員之配偶。
  2. 合於安厝條件之國軍官兵其配偶如先於官兵亡故,得先行申請安厝(但已安厝他處之配偶,需待官兵過世後始可同官兵一併遷入)。


  1. 附現役或退役符合安厝條件之證書文件正本及影本乙份。
  2. 死亡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3. 除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。
  4. 申請人(家屬或親友)及保證人(家屬或親友)之私章及身份證(正影本各乙份),委託葬儀社辦理者,需檢附委託書,受委託人需攜帶身分證。
  5. 火葬許可證正本乙份。

備註:




    1. 若故者為自裁、亡因不明、涉案經判刑確定或有其他玷辱軍人榮譽等情形者,不得申請安厝國軍忠靈殿。
    2. 申請安厝須於故者死亡之日起六十日內,檢具相關資料向國軍示範公墓管理處提出申請核定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各地軍人公墓申請:
各地軍人公墓只須具備榮民身份即可,請攜帶死亡證明書,榮民證,申請人身分證,申請人印章,火化許可證辦理 。








桃園總公司:桃園縣中壢市培英路306~2號 台北服務中心

初終服喪期間家屬應辦理事項


一、 死亡證明書十~十五份


於醫院往生,醫院可開立,爾後於住院行政部複印加印,若於到院前往生,或於家中往生,可請里長協調衛生所醫生鑑定開立或由公司委請特約法醫鑑定開立(自費3,000元),若為意外亡故需報刑事鑑定,由法院法醫相驗後,始得申請。


二、 金融機構餘款請領


亡者活期存款可請配偶領取(勿需告知存款人亡故),定存則需除戶後始得辦理遺產繼承(所需文件依各個銀行規定之)


三、 除戶謄本申請五份(如有不動產繼承需加四份,有銀行定存依申請銀行再另加)


()應備文件:
1.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,死亡宣告判決書。
2.死亡者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(收繳)
3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
4.配偶歿如欲換證者,應備最近2年內照片一張換發新國民身分證。
5.委託他人申辦者,請另攜 委託書、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()承辦單位:亡者所設籍之戶政事務所


四、 申請終身俸移轉或退伍金餘額一次領回


()應備文件:


1.申請書、協議書


2.支領憑證正影本1


3.死亡除戶謄本2份(3個月內,記事欄不能省略)


4.記載退休俸人員、配偶及所有子女(包含養子女)原始手抄全戶戶籍謄


2份(3個月內)


5.配偶及子女現戶謄本2份(3個月內,記事欄不能省略)、媽媽身分證影


本、私章。


6.本協議書申請人及見證人應親自至各縣市後備指揮部辦理,申請人及見證人需帶身分證正本及私章。


註:1.大陸配偶如未取得國民身分證者不符申領半俸資格。


2.申請人、協議書人、見證人應親自簽名蓋章。


五、 就養榮民喪葬補助金申請


()請領資格:


1.身分需為就養榮民,發放補助金新台幣四萬元。


2.如有配偶(配偶不能具有勞保身分),再發給慰問金新臺幣三萬元。


()應備文件:


1.死亡證明書正本


2.亡者除戶謄本及家屬全戶戶籍謄本


3.健保退保通知書,於桃園市公所辦理(需帶死亡證明書影本、死者健保卡及


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)


4.殯葬費用收據或發票(金額不可低於4萬),如是附收據,需在收據後方貼


印花,印花金額為殯葬費用的千分之四。


5.申請人印章、郵局存簿影本(一定要郵局存簿,如沒有需開戶)


6.申請書於承辦單位當場填寫。


()承辦單位:各縣市所屬之榮民服務處


桃園榮服處:中壢市中山東路二段375號,電話:437-5863


六、 核發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


()製發對象: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由無職業之下列榮民遺眷擇一申領之
   1.亡故榮民之配偶,且未再婚者。
   2.亡故榮民之直系血親尊親屬,且無扶養義務之親屬者。
   3.亡故榮民之未滿二十歲之未婚子女,或未滿25歲且就讀國內大學(含)
       
以下學校之未婚子女。
   4.亡故榮民之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之未婚子女。


()申請證件
      1.申請表及無職業切結書(請向榮服處索取)。
      2.榮民遺眷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      3.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。
      4.榮民遺眷申請日前三個月脫帽照片。
      5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如扶養親屬等相關證明文件)。


()洽辦單位本會各榮民服務處

一、 南港國軍公墓申請


() 亡故榮民:


1.榮民證。 2.死亡證明書。 3.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
  (二)亡故榮民配偶:


1.夫妻同時安厝:死亡證明書、除戶謄本及第三款所須證件。


2.榮民安厝後申請:本軍墓骨灰罐寄存證、死亡證明書、除戶謄本、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
3.榮民亡故前安厝:榮民證、死亡證明書、除戶謄本、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
  () 兵役處於收件後,依規定審查,經審查合格者,發給安厝通知單。申請人於一個月內持安厝通知單至本軍墓辦理骨灰安厝事宜。


() 申請骨灰安厝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分至下午430分。(例假日停止受理)


() 申請地址、電話、傳真: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130號。
電話:02-2785128202-27851686-7.傳真:02-27880018


二、 五指山軍人公墓:


  ()安厝資格:


1.生前獲頒勳章 2.服役滿十年以上者 3.因作戰或因公死亡


()檢附資料:


    1.退伍令 2.死亡證明書 3.除戶謄本 4.服役滿十年以上證明或勳章證書


    5.申請人及保證人(1)身分證及印章。 6.火葬許可證


()晉塔時間:星期一到日早上8點到下午5


()申請地址、電話:台北縣汐止市汐萬路三段500號 電話:(02)2645-1991~2


三、 黨旗覆棺申請


  ()應備文件:1.申請表 2.死亡證明書 3.黨證(無檢附則由黨部自行查詢)


四、 旌忠狀申請


應備文件:
1.申請表 
2.
死亡證明書 
3.
退伍令影本或退休俸支付證影本
4.勳章或獎章證明影本   
5.
家屬代表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    
    













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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